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武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开始,截至2024年11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并在通告中参考采纳。
1.电子邮件:wchbjdqk@dz.shandong.cn;
2.联系电话:0534-6761536;
3.邮寄地址:武城县北方街88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收。
附件2:起草说明.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