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支持政策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邮政管理局、人民法院、总工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德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德州市商务局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德州市邮政管理局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州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