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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办理业务服务指南
来源:武城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失业登记办理业务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2、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3、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9室.

2、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

4、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3)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4)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即时办结;

2.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并对资料进行留档;

七、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工作人员审核后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9室.

(二)电话咨询:0534-6768158

十一、公开单位

武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二、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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