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法规咨询
一、补贴人员范围
在武城县人社局管理或代存档案,并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当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首次领取人员,认定完就业困难人员后,再缴纳当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费)并按照有关文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从事灵活就业且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下列八类人员:1.“4050人员”,指截至领取补贴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中的失业人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4050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6.残疾失业人员;7.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8.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4050人员”。
二、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形
上述人员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领补贴: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2.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或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等职务的;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8.已累计享受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等各类社保补贴满3年的;9.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
1.武城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2.在人社局档案室(111室)开具的2024年档案存档证明1份(只针对首次领取社保补贴人员)。3.本人身份证、居住证(非武城户籍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居住证正反面A4纸复印,图像清晰)。4.本人名下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2份(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卡,姓名和银行留名必须一致,并注明开户行)。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6.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残联部门开具的残疾证明。7.农村居民大龄失业人员需提供无地(失地)证明。
四、补贴标准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本次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定额方式进行补贴,即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按照当年度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110元/月、医疗保险40元/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高不超过1800元。
五、补贴流程
补贴实行自主申报、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于规定受理时间内到县人社局申报,审核结果经“武城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拨付至申领人的银行账户。1.申请:申请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武城县人社局111室进行补贴申请;2.初审: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结合工商数据、社保数据核实其人员身份及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3.复审:武城县人社局将通过实地走访、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申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不符合人员将电话告知不符合原因;4.公示、发放:武城县人社局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咨询电话
0534-6768158、67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