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
为深入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武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详见附件1),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有我县户籍。
(三)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6.登记失业的二孩三孩妈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1.全日制在校生;2.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或股东等职务的人员;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满规定期限的;5.已超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6.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7.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待遇情况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录用人员岗位报酬每人每月510元,按考勤情况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一年一签。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统一在县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复印件、《武城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详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到各村委会现场报名。
(三)审核评议。村(社区)、镇(街)进行初审,村(社区)对报名人员通过“四议两公开”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四)公示、备案。经镇(街)、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镇街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公益岗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清退机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2.自愿退出岗位的;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4.超过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六、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请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到所在镇(街)、村(社区)进行咨询报名,咨询电话、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四女寺镇人社所:0534-6318039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34-8250022
附件1-2024年四女寺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第一批).xls
四女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