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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武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9-14
武城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 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组织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实施层级 抽查内容
配合 文化和旅游局 对省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对省内出版物的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县级 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配合 文化和旅游局 地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地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 对地图出版活动的监督检查。
配合 文化和旅游局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县级 查验旅行社、导游资质资格;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旅行社是否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导游在旅游包车上是否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
1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文化娱乐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县级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2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县级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3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检查 县级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相关文化主管局批准;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中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监管。
4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县级 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的有关情况;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5 旅行社行业监管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 县级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旅游包车监督抽查;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6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1.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2.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旅行社行业的监督检查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县级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依法经营情况;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经营主体依法设立情况。
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检查 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检查 县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及消防安全情况。
8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的检查 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抽查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级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9 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文物安全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督促检查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县级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10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对博物馆的监督检查 博物馆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县级 博物馆设立运行状况,包括陈列展览、藏品情况。
11 艺术考级机构的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及依法组织考级活动检查 考级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艺术考级监督检查 县级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情况;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是否依法组织考级活动。
7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检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0%,抽查1次 5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级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的股东构成、资金来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2 印刷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印刷企业检查 印刷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6%,根据监管需要确定频次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的监督检查 印刷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县级 对印刷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73 出版物发行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发行企业检查 发行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根据监管需要确定频次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的监督检查 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县级 对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74 影院经营情况抽查 影院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卫生管理情况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影院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根据监管需要确定频次 5月-11月 现场检查 县级 发起 文化和旅游局 对电影活动的监督管理 电影放映活动监管抽查 县级 对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检查。
配合 文化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检查 县级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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